车祸受伤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我之前遭遇了一场车祸,受了伤打算去做伤残鉴定。但我不太清楚这个鉴定费用该由谁来出,是我自己承担,还是肇事方承担呢?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呀?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在车祸受伤后,伤残鉴定费的承担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简单来说,伤残鉴定费就是对因车祸受伤的人进行身体伤残程度评估所产生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方投保了相关保险,那么伤残鉴定费通常属于为了确定损失程度而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话,保险公司会承担这部分费用。 如果肇事方没有投保保险或者超出了保险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此时伤残鉴定费就由肇事方也就是侵权人来承担。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也可能会出现伤者先垫付鉴定费的情况。之后伤者可以通过和肇事方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来承担这部分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等具体情况来判定最终由谁承担伤残鉴定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