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承担?
前几天我开车和别人撞了,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因为这事儿耽误工作好几天,有不少误工费。我就想知道这笔误工费该谁来承担呢?是对方司机个人,还是对方的保险公司?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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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误工费的承担主体。 一般情况下,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误工费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有一个赔偿限额,其中包含了对误工费等损失的赔偿额度。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当交强险赔偿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误工费时,不足的部分,如果肇事车辆同时投保了商业三者险,那么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规则是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的,保险公司会在其承保的责任范围内对受害人的误工费等损失进行赔付。 如果经过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后,误工费仍然有剩余部分未得到赔偿,或者肇事车辆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那么这部分剩余的误工费就由肇事方承担。肇事方通常是交通事故中的侵权人,也就是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一方,他们需要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承担受害人的误工费等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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