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路会车已停发生刮蹭谁承担责任?


在窄路会车已停车但仍发生刮蹭的情况下,责任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窄路会车已停车发生刮蹭的情况,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责任:如果一方停车位置符合交通规则,没有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而另一方由于操作不当、车速过快或者未保持安全距离等原因导致刮蹭,那么一般由有过错的另一方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例如,停车方停在了允许停车的位置,且车身没有超出道路规定范围,而对方车辆在会车时由于转弯角度过大刮到了停车方的车辆,这种情况下对方车辆应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停车方虽然停车了,但停车位置存在问题,比如停在了禁停区域、占用了对方正常通行的必要空间等,导致对方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无法避免地与其发生刮蹭,那么停车方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则要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报警处理。交警会通过勘查现场、询问当事人、查看监控等方式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