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由谁提出?

我前段时间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现在我想做医疗事故鉴定,但不知道该由谁来提出这个鉴定申请,是我患者一方,还是医院方面,还是有其他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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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提出,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从患者及其家属的角度来看,如果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人身损害,怀疑构成医疗事故,那么患者或其家属是可以主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就是说,在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纠纷过程中,如果都认为有必要鉴定,可共同委托。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患者一方也可单方面按照规定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其次,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如果其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医疗事故的情况,出于解决纠纷、明确责任等目的,也可以主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同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另外,卫生行政部门在特定情况下也会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当接到患者关于医疗事故争议的投诉后,经过审查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移交相关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所以,医疗事故鉴定提出的主体可能是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也可能是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要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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