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冒领的情况该找谁追偿?


在死亡冒领的情形下,确定追偿对象需要依据具体的冒领事项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冒领的概念。冒领指的是在他人不知情或未授权的情况下,以他人的名义领取相关财物、权益等。 如果是冒领养老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时,追偿主体通常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他们会向冒领者进行追偿。因为养老金是国家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待遇,冒领行为损害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其他参保人的利益。 要是冒领了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冒领遗产侵犯了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权益。合法继承人可以向冒领者进行追偿,通过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冒领者返还被冒领的遗产份额。 如果是冒领保险金,按照《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所以,保险公司会向冒领者追偿被冒领的保险金。 总之,在死亡冒领事件中,要先确定冒领的具体事项,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追偿主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