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受理裁定书会寄给谁?
我想了解下破产受理裁定书的 送达对象情况。我身边有个企业好像要破产了,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流程。就想知道如果真的进入破产程序,这个裁定书会寄给哪些人呢?是只给企业,还是债权人也能收到?希望能详细说说都有哪些对象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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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受理裁定书会寄给多个与破产案件相关的主体。
首先是申请人,依据破产法第11条规定,在债务人申请或者清算责任人申请的情况下,裁定书会送达给申请人;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裁定书会送达给申请人和债务人。这是因为申请人启动了破产程序,需要知晓申请的结果。
其次是债务人,也就是被申请破产的企业或个人。无论破产申请由谁提出,都应当及时送达债务人,以便债务人能够就履行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义务做好相应的准备。债务人在收到受理破产申请裁定到达后的15日内,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资料。
再者是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承担着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重要工作,裁定书的送达是其合法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另外还有已知债权人,裁定书寄给他们是为了使他们及时了解到破产案件的受理情况,以便他们在法定期间内申报债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法院也会留存一份副本,用于备案和后续审判工作参考。总之,这些送达安排都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能公正、合法、有序地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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