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计算消费税时有时候不能计算?
我在处理一些财务事务时,涉及到消费税计算。但我发现有时候按自己理解应该算消费税,却被告知不能算。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则,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算消费税时是不能算进去的,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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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它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在某些情况下不能计算消费税,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首先,从征税范围来看,消费税并非对所有商品和服务都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目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如果企业生产、委托加工或者进口的商品不在这个范围内,那就不需要计算消费税。例如,普通的塑料制品,它不属于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就不用计算消费税。 其次,对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也可能不需要计算消费税。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的发展或者满足特定的政策目标,会出台一些消费税减免政策。比如,对利用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并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免征消费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生产销售符合条件的纯生物柴油时,就无需计算消费税。 另外,在一些特殊的交易行为中,也可能不涉及消费税的计算。例如,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因为最终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才会计算缴纳消费税,如果在移送环节就计算,会造成重复征税。例如,卷烟厂用自产的烟丝连续生产卷烟,烟丝移送环节就不计算消费税,而是在卷烟销售时一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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