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什么不实行安乐死法?
我家里有个亲戚患了绝症,每天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我就想让他能有尊严地离去,了解到安乐死或许能帮到他,但发现我国没有安乐死法。我很疑惑,为啥我国不实行安乐死法呢?想知道背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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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是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我国目前没有实行安乐死法,有诸多方面的原因。从伦理道德层面来看,生命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们普遍认为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轻易允许安乐死可能会冲击传统的伦理观念,引发道德争议。例如,一些人认为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实施安乐死与这一职责相违背。 从法律实施和监管角度,实行安乐死法可能存在诸多难题。如何确保安乐死是基于患者真实且自愿的意愿,防止出现患者家属或他人为了经济利益等不正当目的,逼迫患者选择安乐死的情况,这是很难把控的。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不治之症”“无法忍受的痛苦”等标准也很难进行统一和准确的界定。 从法律依据方面,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安乐死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实施安乐死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所以,综合各方面因素,我国暂时没有实行安乐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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