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为什么会被作废?
我前几天准备出国,拿出护照却被告知已经作废了。我完全不清楚怎么回事,护照一直好好保管着,也没过期。我想知道护照在哪些情况下会被作废啊,有没有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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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它可能因为多种原因被作废。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护照有效期届满的,护照会被作废。护照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普通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有效期为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十年。当有效期结束,就不能再使用该护照出入境,需要重新办理。 其次,护照持证人因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其护照会被作废。因为护照是证明公民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一旦国籍丧失,护照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比如,某人加入了其他国家国籍,那么他的中国护照就会被作废。 此外,护照严重损坏不能使用的也会被作废。严重损坏包括护照被水浸泡导致关键信息模糊不清、被火烧毁部分页面、被严重撕毁等情况。当护照出现这些情况时,无法正常识别持证人信息,也就不能用于正常的出入境检查等程序,所以会被认定为作废,需要重新申领新的护照。 还有,如果护照被遗失或者被盗,经本人申请,原护照也会被宣布作废。这是为了防止他人冒用遗失或被盗的护照从事非法活动,保障持证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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