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说离婚又说没时间去民政局是什么意思?
老婆跟我说要离婚,可当我提出一起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时,她又说没时间。我搞不明白她到底怎么想的,是真的想离,还是只是随口说说?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她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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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仅仅口头上说要离婚,并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离婚在我国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必须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且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一系列手续,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才会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才会解除。你老婆说要离婚但又说没时间去民政局,有可能她在情绪上有离婚的想法,但还没有做好实际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准备,也许她内心还在犹豫,或者对于离婚相关事宜还没有考虑周全。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一方坚决要离婚,即使另一方不同意或者不配合去民政局,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所以,你老婆目前这种表现,你可以和她深入沟通,了解她真实的想法和顾虑。如果她最终还是坚持离婚,而你们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能达成一致,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若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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