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个案件会分两批到司法局吗?

我遇到个事儿,有个案件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现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感觉有些材料好像没一起提交,我就担心会不会出现一个案件分两批到司法局的情况啊,这正常不,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咋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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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移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一个案件是有可能分两批到司法局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案件到达司法局可能涉及的几种常见情况。比如在社区矫正环节,当法院对被告人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时,会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司法局,由司法局负责后续的社区矫正工作。 再比如涉及法律援助时,司法行政机关(也就是司法局)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符合的就会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此时案件信息也会到司法局。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条规定,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自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并在十日内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一次性送达。如果案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部分证据材料后续才补充完整,或者某些法律文书由于程序原因不能同时出具,就可能出现分批次将案件相关内容送到司法局的情况。 另外,对于法律援助案件,如果当事人在申请时部分材料不全,先提交了一部分符合初步审查的材料,司法局先受理,后续当事人再补充完整其他材料,也会形成分两批接收案件相关内容的情况。所以,一个案件分两批到司法局是有可能出现的,并且在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的情况下,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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