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进行破产清算会不给钱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现在这家公司申请了破产清算,由法院来主导这个过程。我就担心到最后法院搞完破产清算,我这钱就拿不回来了,想问下法院进行破产清算会不给钱吗?这其中是怎么规定的啊?
展开


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法院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通常不会出现不给债权人钱的情况,但债权人最终能否拿到钱以及能拿到多少,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这里涉及到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破产财产就是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可以用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破产债权则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经过清偿前面的费用和债务后还有剩余,那么普通债权人就可以按照比例获得清偿。但要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普通债权人可能就无法得到全额清偿,甚至有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法院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只是依据法律规定来组织和监督,确保破产程序合法、公正地进行,并不会随意决定不给债权人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