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多块钱欠款法院会不受理吗?
我有一笔一万多块钱的欠款,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想去法院起诉,但是听别人说金额太小法院不会受理。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小额欠款的起诉受理是怎么规定的,一万多块钱的欠款法院到底会不会受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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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万多块钱的欠款法院一般是会受理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上述这些条件,无论欠款金额是多少,法院都应当受理案件。欠款一万多块钱,属于常见的民事借贷纠纷,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的。只要你能证明自己是债权人(即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能明确指出债务人是谁(有明确的被告),清楚地说明要求对方还钱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选择了正确的法院来起诉(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没有理由不受理。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当事人可能会因为材料准备不齐全等原因,导致法院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比如没有提供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或者没有写清楚被告的准确信息等。但这并不是因为欠款金额小的问题。所以,如果你遇到一万多块钱欠款不还的情况,不要担心法院不受理,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去起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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