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中损毁他人财物会被拘留吗
在一次和邻居的冲突中,不小心弄坏了对方一些物品,现在很担心这种在民事纠纷里损毁他人财物的情况,会不会让自己被拘留呀,想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展开


在民事纠纷中损毁他人财物,是否会被拘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无意损坏他人财物,通常不需要拘留,但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这是因为无意损坏不存在主观恶意,主要的责任在于弥补对方的财产损失。 要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情况就不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当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且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下时,属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情况,公安机关是可以采取拘留措施的。 另外,依据相关法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旦达到这些标准,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面临的就不只是拘留,还会有更严厉的刑事处罚,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概念: 立案追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