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别人财产200元会被拘留么?
最近和邻居闹了点矛盾,不小心损坏了邻居价值200元的东西。现在很担心会不会被拘留,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一般是怎么处理的,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尽量避免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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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别人财产200元的情况,一般来说可能会被拘留,但通常不是首选的处理方式。 从法律概念来讲,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这种价值200元的情况中,尚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一般“数额较大”的标准在5000元以上。 不过,这种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实际处理中,当涉及到的物品经济价值较低,如仅为200元时,警方往往会尝试首先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只有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才会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对当事人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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