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是否要坐牢?


在正常交通事故中致人残疾是否要坐牢,关键在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来解释一下交通肇事罪,它指的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因为违反了交通规则,引发了比较严重的事故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所以,如果在正常交通事故中,你对事故负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即便导致对方残疾,通常也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用坐牢。但要是你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符合上述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情形,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面临坐牢的刑事处罚。此外,无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一般都是需要承担的,要对伤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