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一次离婚是否会判离?

我和配偶感情出现了问题,打算离婚,但这是第一次提出离婚。我不太清楚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判决离婚,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法院才会判离,还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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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第一次离婚不一定会判离,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通俗来讲,就是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如果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可能会判离。比如,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再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还有,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等情形,法院在确认这些情况属实后,一般会判决离婚。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然而,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且对方不同意离婚,同时又不能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第一次离婚诉讼可能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法院可能会考虑给双方一个修复感情的机会,希望通过调解等方式让夫妻关系得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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