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到人负全责会坐牢吗
我开车的时候撞到人了,交警判定我负全责。我特别担心会因为这件事坐牢,我也不是故意撞人的,就是当时没注意。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交通事故撞到人还负全责的情况,会不会要坐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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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撞到人且负全责是否会坐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白交通肇事罪这个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因为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比较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所以,如果交通事故撞到人负全责,但没有出现上述法律规定的严重情形,比如只是造成轻微擦伤等小伤,通常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去坐牢的,可能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但要是符合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那就可能会面临坐牢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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