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拿我银行卡走了流水20多万且我一分没获利,会被判刑吗


首先要明确,别人拿您银行卡走流水20多万且您未获利,是否判刑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您明知对方利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如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还提供银行卡让其走流水,那就可能构成相关犯罪的共犯或者单独构成某些罪名。 比如,若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指出,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使没获利,也可能因帮信罪被判刑。 再比如,如果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特定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银行卡走流水,就可能构成洗钱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这种行为会面临相应刑罚。 但是,如果您确实完全不知情,是在被欺骗、被冒用身份等情况下,银行卡被他人拿去走流水,一般不构成犯罪。不过,要证明自己的不知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发现银行卡异常后的及时报警记录等。 总之,是否会被判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您对他人使用银行卡行为的认知状态、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情况等。建议您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积极配合调查。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特定行为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