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三次会被判刑吗
我想了解下非法行医相关的法律问题。我听说有人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却行医,还被发现三次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认定,想知道这种三次非法行医的情况是不是一定会被判刑,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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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三次是否会被判刑,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非法行医指的是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却从事诊疗活动,这其中涵盖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以及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界定,其中一种情况就是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也就是说,如果三次非法行医,之前有两次已经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那么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非法行医罪,进而被判刑。 但如果三次非法行医并没有出现这种“情节严重”的法定情形,且没有造成患者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也没有出现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进而判刑,不过依然会面临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比如被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等。总之,非法行医三次不一定必然被判刑,要结合具体情节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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