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赔钱吗?
最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行人被判定为全责。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到底会不会进行赔偿呢?如果赔,赔偿的标准和范围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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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人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若因交通事故行人为全责,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不管行人是否全责,保险公司都需要对事故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只要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在交强险赔偿后,还存在剩余未足额赔偿的部分,那么机动车一方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部分赔偿也通常由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在相应的商业险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机动车投保了相关商业险的话)。而剩余的赔偿责任则需由行人依法自行承担。 最后,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则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相应地,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例如,行人故意冲向正在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以寻求自杀等极端情况,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都无需对行人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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