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员挪用保险费后,保险费会退还吗?保险责任又该如何理赔?
我之前找保险员买了保险,也交了保费。最近听说这个保险员挪用了我的保险费,这让我很担心。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的保险费还能不能退回来?要是在这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负责理赔吗?希望能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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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保险费退还问题。保险费退还数额计算方式通常是,保险费总额扣除自签约至合同解除之日的保险费,剩余部分应当退还。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比如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就属于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方式有私权利救济(通过告知书等方式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保费 )和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除。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再讲讲保险责任理赔。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为自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至保险合同解除之日或终止之日。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延付赔偿金还应当承担延期赔付的责任。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有赔偿义务。 对于保险员挪用保险费这一情况,保险公司业务员挪用甚至侵吞保险费后,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该项后果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是因为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与投保人签订合同并代收保费,其行为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就像之前有案例,保险员挪用保费,但法院依然判决保险公司要对保险期间发生的事故进行赔偿。所以,即便保险员挪用了保险费,只要在正常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应当理赔。 此外,保险公司赔付之后可以向有过错的第三方(比如挪用保费的保险员)追偿,但这与投保人无关。当然,对于过错方已经向投保人赔付的部分,保险公司有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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