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误工由同事代劳,保险公司会认误工费吗?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伤后没办法正常工作,就让同事帮忙代劳了。现在涉及到误工费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不会认可这笔误工费,希望能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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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即使误工由同事代劳,保险公司通常也是会认可误工费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保险公司有赔偿义务,其中就包含误工费。 从误工费的认定条件来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明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这里强调的是因人身损害导致误工从而减少的收入。即使有同事代劳,若受害人本身因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了收入,就存在误工费赔偿的问题。 不过,在索赔误工费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以此确定误工时间;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等,用以证明收入状况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单位未扣工资,即不存在实际收入减少的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赔偿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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