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甲方会收钱吗?
我签了份租赁合同,我是乙方。合同里没明确说甲方收不收钱,我不太懂这里面的门道。想问问一般情况下,在租赁合同里甲方是不是会收钱呀?要是收钱的话,有啥法律依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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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中,甲方是否收钱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从租赁合同的常见模式来看,通常甲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拥有的物品、房屋或者场地等租赁物提供给乙方使用,而乙方则需要为此支付相应的租金。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交易模式,就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租房子,房东(甲方)把房子租给租客(乙方),租客每个月要给房东交房租。从法律角度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里明确了在典型的租赁合同关系中,承租人(乙方)有支付租金的义务,也就意味着出租人(甲方)有权收取租金。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存在一些无偿租赁的情形。比如亲戚朋友之间出于情谊,一方将自己的物品或房屋无偿借给另一方使用,虽然这种情况也签订了租赁合同,但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约定就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是不会收钱的。所以,判断租赁合同中甲方是否收钱,关键还是要看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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