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被骗的情况会被调查吗?


从法律层面来看,很久以前被骗的情况是否会被调查,需要从多方面来考量。 首先要明白追诉时效这个概念。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诈骗犯罪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假设被骗情况构成诈骗罪,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超过五年可能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超过十年可能不再追诉,以此类推。不过,也存在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即便过了追诉时效,如果案件具有特殊情况,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且,从实际操作角度,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被骗事实,且案件性质恶劣、涉及金额巨大等,即使时间久远,司法机关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展开调查。但如果时间过长,证据灭失严重,调查难度会大大增加。所以,如果觉得自己被骗且有必要追究责任,建议尽早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