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轻微伤派出所会拘留吗?
和人起了冲突,动手了,去验伤后发现不构成轻微伤。现在特别担心派出所会把我拘留,我想知道在这种不构成轻微伤的情况下,派出所到底会不会对我进行拘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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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构成轻微伤的情况下,派出所是否拘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治安管理处罚中的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实施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处理这类问题的重要依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不构成轻微伤,但如果存在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派出所是有可能进行拘留的。比如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况,即使没有构成轻微伤,依据上述法律条文,依然可能会被处以拘留处罚。 然而,如果只是一般性的冲突,双方因口角引发了轻微的肢体接触,且没有造成轻微伤,同时情节显著轻微,派出所可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就不会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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