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轻微伤一般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受伤但未达轻微伤,我很担心派出所会怎么处理这件事。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直接拘留我,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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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派出所对未达轻微伤情况的处理方式前,我们先明确“轻微伤”的概念。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比如被人打了一巴掌,脸上有点红印子,但很快就消退了,也不影响正常生活,这可能就属于未达轻微伤的情况。 当发生未达轻微伤的事件时,派出所通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该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所以,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这类事件,派出所很可能会先进行调解。比如双方因为一点小事发生口角进而有了肢体冲突,但情节不严重,派出所民警会组织双方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互相赔个不是,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像赔偿点医药费、道个歉之类的,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对双方进行处罚。 要是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调解,那么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未达轻微伤这种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可能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操作中,派出所会综合考虑事件的起因、双方的过错程度、事后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最终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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