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不能分割的情况有哪些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不是很懂。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哪些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呢?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还是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呀?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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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存在一些财产不能进行分割,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能分割。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之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比如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这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其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不能分割。这些费用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是专门用于保障其后续生活和治疗等需求的,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获得的赔偿款等 。 再者,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能分割。假如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写明某笔财产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这些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 然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不能分割。这是指仅供一方使用,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这些属于个人专属物品,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另外,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结婚前个人取得的财产。 人身属性财产:与个人身体、身份密切相关,具有特定用途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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