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哪些房产是不能分割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房产分割这块不太清楚。家里房子情况还挺复杂的,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哪些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呢?就想弄明白具体有哪些情况,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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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存在一些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首先,用他人身份购房不能分割。按照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比如张三以李四的身份买了房,在离婚纠纷时,因为房屋登记在李四名下,所以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买二手房未过户也不能分割。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如果双方对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这是因为房屋产权在法律上还未完全确定归夫妻双方。 再者,受赠、继承未过户的房产也不能分割。例如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房屋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无法主张对该房屋应得的权益。 还有,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不能分割,一般指承租的公房,包括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夫妻双方有平等承租权;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考虑,产权单位往往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有种种限制,这类房屋没有所有权,自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最后,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所以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离婚时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该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述不能分割的房产大多符合该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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