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究竟该如何分配?


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及对应的分配规则: **婚前买房**: - **一方出资且写一个人名字**:如果是全款购买或者婚前还清贷款,那么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就是其个人财产。若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仍为个人财产,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房屋归付首付方,但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 **一方出资写对方名**: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但要是最终没有结婚,房子还是属于登记方,不过出资方有权把钱要回来。 - **一方出资写两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 - **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属于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积蓄在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且能证明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该房为其个人财产。 - **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是否载明共有人,也不论夫妻双方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婚前承租了单位的房改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下来,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买房**: - **一方父母出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 **双方父母出资**: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各出资一部分为夫妻购买了一套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同时,相关司法解释对不同情况下房产的归属也有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