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究竟该如何进行分割呢?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了,现在卡在房产分割这个问题上。房子是婚后买的,还涉及贷款,不知道怎么算清楚各自的份额。另外还想知道不同购房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分割的,麻烦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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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形及分割方式: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 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是因为婚前财产是个人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其财产权益在结婚前就已经确定。例如,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时就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 这种情况同样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在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房屋,且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屋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例如,一方在婚前承租了单位的公房,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的收入购买了该房屋,即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 这种情况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具体分割时,需要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例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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