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究竟该如何进行分割呢?


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的分析: **一、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 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好处理。不论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该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首先要明确房屋的产值,也就是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来计算房屋的价值,而不是按照当初购房合同上的金额计算。同时,要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需要先将贷款部分除去。例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那么夫妻可以分割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 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为婚前支付首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需要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三、协议离婚的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房子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来决定。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四、协商不成诉讼离婚的情况**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时,房子一般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常见的分割方式有:房子归一方所有,得到房子的人补偿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房款;或者将房子出卖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平分。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