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配?


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分析: **一、夫妻共同房产的分配** 如果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通常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若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房产增值部分的分配**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因市场行情房价上涨的部分属于自然增值,仍为一方个人财产;但如果对该房产进行了经营管理等产生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内房屋赠与的情况**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四、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分配**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五、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分配**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法律依据主要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等相关规定。在实际的离婚房产分配中,具体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