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财产分割这方面不太清楚。家里有一些存款、房产,还有一些投资收益,不知道这些该怎么分,想了解下法律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自己能争取到哪些应得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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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而且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可以提前商量好哪些财产归谁,写下来,这样离婚时就按这个约定来分。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话,就得分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像工资、做生意赚的钱、知识产权带来的收入等,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得到的,一般都算共同财产。 而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离婚时是属于个人的,不参与分割。 当涉及到具体分割共同财产时,《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如果能商量好怎么分财产,那就按商量的来;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会考虑孩子、女方以及没有过错一方的权益。例如,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照顾孩子和老人,或者另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或者付出较多的一方。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时结束的这段时间。 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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