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不太清楚。家里有一些存款,还有婚后买的房子,另外我在婚后投资赚了点钱。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会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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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分割方式上,《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能商量好怎么分财产的,就自己协商决定;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子女、女方以及没有过错那一方的利益。 其次,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像平时工作发的工资、奖金,或者兼职赚的钱都算;(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起做生意赚的钱,或者投资股票、基金获得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要是夫妻一方有专利、著作权等,因这些产生的收益也是共同财产;(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继承遗产或者接受赠与,没有明确说只给一个人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再者,财产分割的具体原则。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比如一方可能更需要某项财产用于生活或工作,就可以适当多分一些。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另外,如果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要是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最后,如果在离婚中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可以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比如母牛生的小牛等;法定孳息比如存款利息等。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协作劳动、努力或管理等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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