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处理?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有哪些?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式以及夫妻离婚时的个人财产认定是很多面临离婚的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说离婚财产的处理。离婚时涉及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就是说,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协商意愿,如果谈不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公平分配,比如会考虑孩子跟着哪方生活更有利于成长,女方在婚姻中的付出等情况,对于无过错的一方也会适当照顾。 另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像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计算方式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年平均值是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夫妻可以协商分配、按市价分配、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股份或出资额可以通过变卖或者股权转让来分配;无法分割的财产可评估后按照评估价分配,也可以通过财产拍卖或者双方竞价取得财产。 接着讲讲夫妻离婚时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比如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这些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属于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子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写明某笔财产只给夫妻中的一方,那这部分财产就是个人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物品,属于个人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相关概念: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