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存款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房子该如何分配?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财产分割这方面不太清楚。自己婚后有一些存款,不知道这算不算共同财产。另外还有一套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房子会怎么分配,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
  • #存款分割
  • #房产分配
  • #共同财产
  • #离婚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说离婚时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到离婚前这段时间里,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如果存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没有特殊约定的话,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接着讲讲离婚时房子的分配问题。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情况就有所不同。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那毫无疑问,房子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要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 。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对抚养子女一方、女方以及没有过错的一方给予适当照顾,保障其权益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