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委仲裁裁决书该怎么写起诉书?


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撰写起诉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起诉书的写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起诉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一份完整的劳动争议起诉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果是劳动者起诉,要写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用人单位起诉,要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这部分信息非常重要,它能让法院准确地识别当事人,确保法律文书能够正确送达。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该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相关信息。 第二部分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要求,比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在写诉讼请求时,要明确、具体,不能模糊不清。例如,如果是要求支付工资,要写明具体的金额和时间段。同时,诉讼请求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随意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第三部分是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详细陈述劳动争议的发生经过,包括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争议产生的原因等。在陈述事实时,要客观真实,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理由部分则要说明为什么不服仲裁裁决,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如果仲裁委没有支持您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您可以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部分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您有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要在起诉书中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证据是支持您诉讼请求的关键,充分的证据能够增加您胜诉的可能性。 最后,要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起诉的日期。 总之,撰写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的起诉书需要认真对待,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合法。如果您对起诉书的撰写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