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该如何分配?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打算离婚,现在对财产分配方面存在疑惑。我们有一些共同购置的房产、存款等,还有各自的一些婚前财产。不太清楚哪些算共同财产要分割,哪些是个人财产不用分,也不知道法院具体会怎么判,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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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时,财产分配需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 首先,个人财产通常是指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比如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婚前的个人存款等。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在离婚时是不予分割的,仍然归个人所有。这是基于财产的取得时间和归属的明确性来确定的。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夫妻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达成协议。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双方对财产的处置意愿。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更多照顾子女的责任,或者一方是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这一原则是为了保障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或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等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条文为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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