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应当如何进行分配?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涉及到不少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等。我不太清楚这些共同财产具体该怎么分,是平均分配吗?还是有其他的分配原则?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让财产分配合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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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共同财产在离婚后的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单独决定。这体现了对双方意愿的尊重,只要协商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判决时会遵循以下原则: - 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益,不能因为妇女挣得少就少分。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以及女方在婚姻中可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财产分配时会适当向女方和抚养子女的一方倾斜。 - 给予补偿的原则。例如,一方在婚姻中为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劳动、照顾子女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在离婚时有权要求给予适当补偿。 -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比如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例如,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如果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这一部分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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