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是哪个规定?
我最近在参与一个投标项目,招标方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我不太清楚这是依据什么规定,想知道在相关法律里,是哪个规定明确要求投标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什么呢?
展开


在招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是有相关法律依据和实际意义的。 首先,营业执照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准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凭证。它记录了企业的基本信息,比如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招标方可以借此了解投标企业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而营业执照就是证明投标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重要材料之一。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合法存续的证明,是考察供应商是否符合这些条件的基础材料。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还可以帮助招标方核实投标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否与招标项目相匹配。如果投标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包含招标项目所涉及的业务,那么它可能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能力。同时,这也有助于防止一些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参与投标,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营业执照副本便于携带和复印,且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方通过查看营业执照副本,可以快速准确地了解投标企业的基本情况,从而做出合理的评标决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