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认定工伤是否需要本人去?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要去做工伤认定,但是我受伤行动不太方便,想问下认定工伤是不是必须本人去办理,还是可以让别人帮我去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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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认定工伤并不一定需要本人去。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此时不需要本人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该义务,工伤职工本人可以去申请,也可以由其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去申请,还可以由工会组织去申请。这些主体去申请工伤认定时,和本人去申请具有同样的效力。此外,不管是本人申请还是他人代为申请,都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例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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