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遗失了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手机遗失后报案,公安机关一般会受理并登记备案,但不一定会立案侦查。 首先,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有义务接收群众送交的遗失物。所以当你手机遗失报案,派出所通常会先受理并登记相关信息,这是为了后续若有线索能够进行追查 。比如,如果有人捡到你的手机交给派出所,派出所就能依据登记信息联系到你。 然而,单纯的手机遗失,没有证据表明存在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进行刑事侦查。不过,如果手机是被盗窃丢失的,情况就不同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但各地经济水平存在差异,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另外,如果存在捡到手机的人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话,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遗失的手机就可能属于遗忘物范畴 。 总之,手机遗失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先受理登记,是否立案要看是否存在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是否达到相应立案标准。 相关概念: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