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帮信罪赔偿了受害人,公安会出具文书吗?
我因为犯帮信罪,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现在就想知道,在这种赔偿之后,公安机关会不会给出相关的文书呢?我比较在意这个文书,担心没有文书后续会有麻烦,想弄清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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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帮信罪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公安机关是否出具文书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帮信罪,它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对其进行了规定。当赔偿受害人这一行为发生后,如果双方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专门出具关于赔偿的文书。不过,双方自行签订的赔偿和解协议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悔罪态度良好的证据。从司法实践来看,赔偿情况及和解协议在量刑时可能会被司法机关考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然而,如果赔偿过程涉及到公安机关的调解,并且调解成功,公安机关可能会出具治安调解协议书等文书。这种文书会记录调解的过程和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所以,犯帮信罪赔偿受害人后,公安是否出具文书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的赔偿情况和是否有公安调解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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