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检察院还会进行谈话吗?
我之前因为醉驾被交警处理了,现在心里很忐忑。听说案子可能到检察院那边了,就想知道检察院在这个过程中还会不会找我谈话呀?我想提前了解清楚,也好有个准备,不知道他们谈话都会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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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后检察院是有可能会谈话的。 首先,咱们得知道检察院在刑事诉讼里有审查案件的职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为了完成这些审查工作,检察院常常会通过和犯罪嫌疑人谈话来核实情况。谈话一般会涉及很多方面,比如询问醉驾者的基本信息,醉驾发生的时间、具体情形,当事人醉驾的原因,当事人对醉驾的态度等。还会问发生交通肇事的起因、经过、结果这些基本事实,以及案件里存在疑问的地方。要是有交通事故,还会问发生事故后的情况。另外,检察院也会问警方在侦查过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有没有对醉驾的驾驶人刑讯逼供等情况。 如果案件不是很复杂,检察院谈话有时基本就是走个过场,主要是通知被告人将要被起诉。对于醉驾案件,如果有司法鉴定书,一般检察院讯问一两次,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总之,检察院的谈话是其审查案件的一个重要手段,目的就是确保案件的处理公正合法。 相关概念: 审查起诉:就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案件进行审查,看是不是符合起诉条件,决定要不要向法院提起公诉。 司法鉴定书:是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报告,在醉驾案件里,可能涉及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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