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几个QQ号会被认定为帮信罪?
我最近了解到出租QQ号可能会涉及帮信罪,心里挺担心的。我之前因为好奇,把自己的两个QQ号租给别人了,也不知道对方具体用来干嘛。我就想知道,到底出租几个QQ号才会被定为帮信罪呀?我这种情况会不会有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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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QQ号是否构成帮信罪,并不单纯取决于出租的数量,关键在于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自然人或者单位明明知道别人要利用信息网络去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比如为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技术帮助等情况。即使只出租一个QQ号,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明知对方利用该QQ号实施犯罪,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同样可能构成帮信罪;反之,出租多个QQ号,但不清楚对方用于犯罪,也不符合情节严重的条件,就不构成帮信罪。 在判断是否“明知”时,如果存在亲友关系等信赖基础,认定会比较审慎。没有利益交换的亲友间借卡行为,一般不能轻易认定主观“明知”;但有足够客观证据证明“明知”,依然会认定构罪。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明知: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对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也包括凭感觉推测、认为被帮助的对象可能会实施犯罪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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