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吃了又卖了减肥药会被立案吗?


首先,自己吃了又卖减肥药是否会被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法律层面,如果所售卖的减肥药是正规合格产品,并且销售者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按照正常的商业流程进行销售,一般是不会被立案的。例如,销售者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所售减肥药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这样的销售行为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售卖的减肥药是假药或者劣药,那么就可能面临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而《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明确了假药的定义,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等情形。 另外,即使所售减肥药不属于假药,但属于劣药,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也对劣药进行了界定,比如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等。 所以,如果你自己吃了又卖减肥药,一旦所售减肥药存在假药、劣药等违法情形,相关部门就可能立案处理。为避免法律风险,销售者应确保所售减肥药的合法性和自身销售行为的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