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撤资是否需要交税?


实收资本撤资是否需要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实收资本撤资。实收资本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撤资就是投资人从企业收回自己投入的资金。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对于股息所得,如果符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而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个人股东撤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 - 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简单来说,如果撤资收回的金额只是等于当初投入的实收资本,没有额外的收益,一般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要是撤资收回的金额超过了当初的投入,超出部分就可能涉及交税。比如企业撤资时,超出初始出资的部分有来自企业盈利对应的股息等情况,股息符合条件可免税,其余转让所得要交企业所得税;个人撤资超出投入部分要按财产转让所得交个人所得税。所以,实收资本撤资是否交税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撤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