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在家休养有生活费吗,一般是多少钱?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在家休养。我想知道这段时间有没有生活费可以拿,如果有的话,大概是多少钱呢?我也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工伤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在家休养期间,涉及的费用补偿通常并非简单的“生活费”概念,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可能存在的生活护理费等,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单位要按照这个标准每月支付给工伤职工。比如,小李在工伤前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月就应给他发放5000元。 其次是生活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例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若工伤职工被鉴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那么每月能获得的生活护理费就是6000×40% = 24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要确定具体的金额和是否符合相关待遇条件,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比如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只有通过合法的认定和鉴定,工伤职工才能依法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