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以下是一份较为常见的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范本及相关解析:
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范本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______)______民保字第______号
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申请人,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______(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______(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被申请人,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______(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______(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______的财产进行保全(具体写明请求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额等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______(写明担保财产的种类、数额等担保情况)作为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______的财产(具体写明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书记员:______
相关法律条文及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实际案例说明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然而,在甲公司按时交付货物后,乙公司却迟迟未支付货款。甲公司通过调查发现,乙公司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如将公司名下的部分车辆过户给其他公司。甲公司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了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查封了乙公司名下的部分房产和银行账户。随后,甲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了货款。
实用法律建议
- 申请人方面: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要确保情况紧急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身合法权益可能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在上述案例中,甲公司通过调查获取了乙公司转移财产的证据,以此证明情况紧急。
- 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担保财产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否则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 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起诉讼,避免因逾期而导致保全措施被解除。
- 被申请人方面:
- 如果认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存在错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要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 若保全措施对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